日前,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、中共中央辦公廳機要局、國務院辦公廳電子政務辦公室、中央網信辦秘書局、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、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等六部門印發《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建設指南》。電子政務標準體系框架由總體標準、基礎設施標準、數據標準、業務標準、服務標準、管理標準、安全標準7部分組成。此外,針對制約電子政務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,圍繞政務數據開放共享、公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、電子文件、“互聯網+政務”等重點工作,提出了相應的標準子體系框架及建設重點。
通知原文:
《指南》發布了標準體系結構圖、政務數據共享開發標準子體系、公告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子體系、電子文件標準子體系、“互聯網+政務”標準子體系及電子政務現行及在研標準體系表。
《指南》強調,在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的范圍內,針對制約電子政務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,圍繞政務數據開放共享、公共信息資源開發利用、電子文件、“互聯網+政務” 等重點工作,提出相應的標準子體系框架及建設重點。各重點工作的標準子體系由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裁剪而成,選取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中的相關類目,組成各重點工作的標準子體系。標準子體系中的標準屬于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。
《指南》明確,2020年,調研現有電子政務標準使用情況,完成對現有電子政務標準的復審,搭建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;到2021年,依據行業實際需要,制修訂政務信息資源、電子文件、政務服務平臺等電子政務基礎共性標準和關鍵應用標準,基本滿足電子政務標準化需求,補充完善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;到2022年,全面覆蓋電子政務基礎共性標準、關鍵應用標準、安全保障標準,建立較為先進的國家電子政務標準體系,有效指導電子政務建設,建設電子政務標準應用服務平臺,提升標準服務能力,提高標準應用水平。